記者從青海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獲悉,6月20日,青海省推行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化,為機動車所有人、駕駛人以及相關行業(yè)和管理部門提供電子證照服務。
辦理機動車登記、核發(fā)檢驗標志業(yè)務時,公安交管部門將通過信息系統(tǒng)自動生成、自動推送檢驗標志電子憑證,群眾可以登錄互聯(lián)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或者“交管12123”手機App,直接查看、下載使用。屬于6年內的免檢車輛,可以直接在網上申領檢驗標志電子憑證。對在用車輛尚在檢驗有效期內的,公安交管部門將統(tǒng)一生成檢驗標志電子憑證,群眾可以直接上網下載使用。
檢驗標志電子憑證分為在線出示、離線出示和打印出示等3種出示方式,便利群眾在不同場景應用。在線出示的,可以直接登錄“交管12123”手機App,使用在線實時生成的檢驗標志電子憑證。離線出示的,可以提前登錄互聯(lián)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或者“交管12123”手機App,將檢驗標志電子憑證下載并存儲在手機里面,使用的時候直接出示。打印出示的,可以通過網上下載檢驗標志電子憑證后,打印為紙質憑證出示,與電子憑證具有同等效力。
檢驗標志電子憑證可適用于執(zhí)法管理、公共服務、經濟活動等多個場景。執(zhí)法查驗的時候,已領取檢驗標志電子憑證的車輛,不需要再粘貼紙質標志,交通民警在執(zhí)法管理中將通過執(zhí)法PDA核查車輛檢驗狀況。保險理賠的時候,可以向保險公司出示檢驗標志電子憑證,用于辦理車輛保險理賠相關手續(xù)。租賃、抵押、交易車輛時,可以出示檢驗標志電子憑證,用于辦理車輛保險理賠的相關手續(xù)。租賃、抵押交易車輛時,可以出示檢驗標志電子憑證,來證明車輛檢驗狀況,便利群眾、企業(yè)辦事。